东风区关于春节期间做好明码标价的提醒告诫书

民生   2025-01-28 19:47   黑龙江  



东风区各经营单位:

为全面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现就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主动防止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应当对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时、全面自查。销售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销售商品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严禁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价格执法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希望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8日


来源:区市监局
一审:胡   锐
二审:康杨阳
三审:曲泽坤


和谐丨东风
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建立政民沟通平台,传播东风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