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兴文县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政务
2024-09-12 19:43
四川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县委4个巡察组对古宋镇党委(所辖村级党组织)、大河苗族乡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九丝城镇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县应急局党委、县财政局党组、县审计局党组、县信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并对第二轮接受巡察的大坝苗族乡党委、莲花镇党委、县林业竹业服务中心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畜牧水产业中心党组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党外领导干部)。 县委4个巡察组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的来信来电来访。常规巡察:九丝城镇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莲花镇党委、县林业竹业服务中心党组电子信箱:18111475401@163.com
意见箱地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大门外侧。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常规巡察:大河苗族乡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县应急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大坝苗族乡党委、县司法局党组常规巡察:古宋镇党委(所辖村级党组织)、县信访局党组巡察期间,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设立信访点、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等方式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党外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县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