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雄安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政务   2024-10-09 18:34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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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雄安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雄安新区开展2024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拟采购相关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雄安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项目

二、服务内容

利用政务外网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软件系统,按照《河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实施方案(2024年度)》《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类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县域乡(镇)基础情况的调查数据更新工作。

(一)区划底图更新

1.行政区划。完成雄安新区行政区划底图更新,组织对区划代码、边界、驻地点位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调整,形成新区行政区划底图。

2.调查区划。形成本地区调查区划,完成组织开展新建片区调查区划申请、认定以及绘制等相关工作。

(二)调查数据更新

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修订的技术规范,对相关调查对象开展动态更新。

1.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包括政府减灾资源(能力)、社会减灾资源(能力)、基层减灾资源(能力)3大类13类调查对象。

(1)开展调查对象名录更新。在国家统一下发的2020年调查对象名录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较大变化(包括新增、取消、较大规模改扩建及名称、位置有变动等情况,下同)的调查对象进行名录更新,形成2023年调查对象名录清单。

(2)对上述有较大变化的调查对象补充、更新其全部属性指标。

(3)对变化不大的调查对象,开展重点属性指标更新。

2.产业。结合新区实际,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包括危化企业、加油加气加氢站等;非煤矿山企业。

(1)开展调查对象名录更新,在普查获取的2020年名录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较大变化的调查对象进行名录更新,形成2023年调查对象名录清单。

(2)对上述有较大变化的调查对象补充、更新其全部属性指标。

(3)对变化不大的调查对象,核实确认相关属性指标。

3.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和商超等9类对象。

(1)在普查获取的2020年名录信息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享相关数据,重点对有较大变化的调查对象进行名录更新,形成2023年调查对象名录清单。

(2)对上述有较大变化的调查对象补充、更新其全部属性指标。

(3)对变化不大的调查对象,核实确认相关属性指标。

4.县域、乡(镇)基础情况。

(1)对行政区划等有变化的县域、乡(镇)等进行名录更新,并补充、更新其属性指标。

(2)对变化不大的调查对象,开展重点属性指标更新;其中,县域基础指标统计表更新指标包括小麦、玉米、水稻播种面积、产量和单位面积产量;乡(镇)基础指标统计表更新指标包括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小麦播种面积、玉米播种面积、水稻播种面积、行政区域面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特色农作物相关信息。

(三)数据质量控制

更新数据质量的初审和数据退回修正等工作;组织开展更新数据市级质检核查工作,根据质检核查结果,进一步完善和修正数据;新区应急管理部门核查通过后,协助将数据汇交至省应急管理厅。

(四)数据回流入库

国家质检核查通过后,省应急管理厅对回流数据进行入库管理,按需向新区应急局开展数据回流工作。协助新应急管理系统做好回流数据入库存档的工作。

三、项目其他要求

(一)配合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稳步推动普查数据更新工作;

(二)根据普查需要组织开展普查培训;

(三)确保普查数据成果质量;

(四)确保参加普查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执行保密制度。

四、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4.1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涉密制度。

(四)具有本次服务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未被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审查资格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规模、主营业务;主要业绩;专业技术力量的介绍;其他优势等)。

(二)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等)。

(三)比选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8时。

(四)投递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豪丹路与大水街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容西大水街办公区A座406。需递交纸质版材料7份,纸质版必须密封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补充资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补充)。

(六)联系电话:0312-5628389   

 邮  箱:xaxqjzz@163.com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主办: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运营:河北安全生产杂志社新媒体运营中心

监制:孟光耀

编辑:郑淇  审核:田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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