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兴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蔡力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盐东法庭庭长;
朱海浩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一晖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思聪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季新凯同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蔡力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盐东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