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一年才可入学!涉及闽侯11所学校!

时事   2024-12-21 15:46   福建  

家长们注意了!

12月20日

闽侯县教育局发布

《闽侯县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学位预警通告》

对甘蔗、上街、青口、荆溪四个片区

要求自2025年秋季起

取得房产需落户一年方可入学

具体通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甘蔗、上街、青口、荆溪四个乡镇(街道)购房落户、随迁子女人数迅速增长,学位紧张态势凸显。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四个乡镇(街道)学校招生工作,科学引导广大家长合理预期,结合该四个片区户籍生源数据增长趋势及学位实际,面向社会发布闽侯县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通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预警学校

(一)甘蔗片区
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甘蔗中心小学
中学: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

(二)上街片区
小学:上街实验学校(小学部)及红峰小学
中学:闽侯六中、上街实验学校(初中部)

(三)青口片区
东南学校(小学部)

(四)荆溪片区
小学:荆溪关口小学
中学:县教师进修校附属中学

二、预警内容

1.起始年级学位安排
以上四个预警片区自2025年秋季起实行“取得房产需落户一年方可入学”政策,即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孩子方可划片入学:

(1)2024年12月20日之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取得房产的家庭,应同时持有片区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一年及以上 


(2)2024年12月20日(含2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应持有片区内户籍。


2024年12月20日之后取得片内房产且满足学校其它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一年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甘蔗片区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预警片区由所在片区小学学区统筹安排。

2.转学学位安排

因家庭迁移落户、新入户等情况要求转学的学生,在符合“取得房产需落户一年方可入学”政策情况下,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0号)精神,转入年级有学位的予以接收;学位已满的,甘蔗片区小学转学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预警片区由所在小学学区统筹安排。中学转学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预警提示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预警信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的依据,具体招生政策及入学流程以当年招生通告为准。

闽侯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闽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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