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博山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公告

政务   2024-10-12 15:26   山东  


根据《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及《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成立5个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白塔镇党委,白塔镇石佛村、罗圈村、掩的村、赵庄村、簸箕掌村、小庄村、白塔村、小海眼村、小梁庄村、因阜村、西阿村、小店村、北万山村、东万山村、北峪村、饮马村;山头街道南神头村、北神头村、秋谷村、冯八峪村、土门头村、两平村、窑广村、水印蓝山社区、颜山社区、尖古堆西村、尖古堆北村、尖古堆南村、樵岭前村、乐疃村、马公祠村、水峪村、竹林村等41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巡察时间

自2024年10月中旬进驻,12月底结束现场巡察,现场巡察2个半月左右。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围绕落实区委“三个大会”、重点工作攻坚突破事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纪律、作风、责任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提升,奋力谱写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精彩篇章。

集中巡察期间,区委宣传部同步组织开展对有关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自进驻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7:00。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白塔镇党委,白塔镇石佛村、罗圈村,区红十字会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白塔镇掩的村、赵庄村、簸箕掌村、小庄村、白塔村、小海眼村、小梁庄村,区妇联、区科协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白塔镇因阜村、西阿村、小店村、北万山村、东万山村、北峪村、饮马村,团区委、区残联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山头街道南神头村、北神头村、秋谷村、冯八峪村、土门头村、两平村、窑广村、水印蓝山社区、颜山社区,区总工会

监督举报电话:13245332109

电子邮箱:bsqwxc004@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山头街道尖古堆西村、尖古堆北村、尖古堆南村、樵岭前村、乐疃村、马公祠村、水峪村、竹林村,区工商联

监督举报电话:13275331165

电子邮箱:bsqwxc005@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微信投诉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特此公告。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编辑|昃珂珂 编审|张 艳

审定|高 鹏 监制|刘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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