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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请办理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开展我县2024年度企业职工病退工作,现将病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或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
国有、集体企业系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1978]104号)规定范围的企业。
2、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龄,即:依据档案记载,男职工为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为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二、提供材料:
(1)个人因病提前退休申请;
(2)企业职工退休公示报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4)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对账单、账户确认表、补费材料或放弃补费申请手续;
(5)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
(6)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
(7)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近3至5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历完整,并加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2、申报地点: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人社局三楼312室)
3、联系电话:432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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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巨鹿人社
编辑/一审:马倩倩
三审:闫丽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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