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微信公众号更改推送机制,为方便您了解最新诈骗套路,请您“星标”“全民防骗局”!咨询/投稿/交流群/起诉卡主
请加V:qmfpj_110
寒假到了,不少同学想利用寒假兼职赚点零花钱。然而,骗子们也盯上了这个时机,设下各种陷阱。同学们稍不留意,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诈分子的 “工具人”,不但自己的财产受损,还可能触犯法律,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常见的学生被利用实施电诈犯罪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案例一:出售银行卡,沦为洗钱 “帮凶”
大学生小李为了赚点快钱,在网上看到有人高价收购银行卡,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对方承诺只是用于普通资金周转,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他没想到这些银行卡被用于接收电信诈骗的资金,小李的银行卡瞬间成为了洗钱的工具。最终,警方顺着资金流向追查到小李,他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法律的制裁。案例二:“吸粉引流”,助纣为虐
高中生小王在网上看到一则 “轻松兼职,日赚百元” 的广告,工作内容是在社交平台添加好友,然后将他们拉入指定的微信群。小王觉得这活儿简单,便欣然应允。他每天花费大量时间添加好友,拉入群聊。殊不知,这些群是诈骗分子用来实施诈骗的 “温床”,群里发布的都是虚假投资、刷单返利等诈骗信息。小王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诈骗的链条,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案例三:出租微信号,账号成诈骗 “利器”
大学生小张手头拮据,看到有人在群里求租微信号,一天能给50元租金。小张心想,不过是把微信号租出去几天,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将微信号出租给了对方。然而,在出租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他的微信号向小张的亲朋好友发送诈骗信息,一些亲友信以为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小张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因其出租微信号的行为,难辞其咎,面临着法律的追责。案例四:售卖电话卡,为诈骗提供 “通信桥梁”
小赵听同学说卖电话卡能赚钱,便办理了多张电话卡,转手卖给了他人。他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电话卡交易,却不知这些电话卡被诈骗分子用于拨打诈骗电话。无数受害者接到这些用小赵卖出的电话卡拨打的诈骗电话,有的被骗取钱财,有的陷入诈骗陷阱,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而小赵,也因售卖电话卡的行为,被警方依法调查。案例五:参与 “跑分”,触碰法律红线
某职业学院的28名学生,在他人的蛊惑下,相约参与 “跑分” 活动。他们以为这是一种快速赚钱的方式,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账号,帮忙转账就能获取高额报酬。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所谓的 “跑分”,实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洗钱。最终,他们的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尽管单个学生获利最多不过3000余元,但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法律,面临着法律的严惩。案例六:虚假刷单兼职,成诈骗推广 “工具”
不少同学看到网上打着 “刷单兼职,轻松月入过万” 的广告,心动不已。殊不知,这些所谓的刷单兼职,大多是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学生们按照要求完成刷单任务,不仅拿不到报酬,还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甚至被诱导参与更多的诈骗活动。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诈骗团伙宣传虚假信息,成为了诈骗分子的推广 “工具”,害己又害人。案例七:架设GOIP设备,远程操控诈骗
小陈等几名学生,受不法分子蛊惑,协助他们架设GOIP设备。这些设备看似普通,实则是诈骗分子实施远程诈骗的关键工具。通过GOIP设备,诈骗分子可以实现远程操控,拨打诈骗电话,躲避警方的追踪。小陈等人的行为,为诈骗分子提供了便利,使得众多受害者上当受骗,他们的行为性质恶劣,已构成犯罪。案例八:“电话客服”实为“手机口”,助力诈骗得逞
某地放假在家的女生小陈和另外3名同学想找兼职赚点零花钱。小陈在QQ群中看到“电话客服,时薪200元”的兼职广告,便联系对方。对方让小陈准备两部手机,一部手机要安装指定APP用于接收任务,另外一部手机用于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电话拨通后,小陈只要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无需其他操作就能每小时获得200元报酬。就这样,小陈开始了“电话客服”的兼职工作。在短短的2天多的时间里,小陈就赚了1500元。随后,小陈拉上同学一起做,4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案例九:参与网络博彩推广,深陷非法活动
小周在网上结识了一些人,他们邀请小周参与网络博彩推广工作,承诺给予丰厚报酬。小周被利益冲昏头脑,没有意识到网络博彩在中国是非法活动,便参与其中。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博彩信息,吸引他人参与。最终,警方破获了该网络博彩团伙,小周因涉嫌参与非法活动,面临着法律的制裁。案例十:协助制作虚假信息,欺骗大众
一些学生为了赚取外快,受雇于不法分子,协助制作虚假宣传信息。这些信息涉及虚假产品、虚假服务等,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误导消费者。众多消费者因相信这些虚假信息,遭受了经济损失。而参与制作虚假信息的学生们,也因自己的行为,面临着法律的追究和道德的谴责。为何学生易成电诈 “目标”
学生之所以容易成为电诈分子的 “目标”,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学生涉世未深,社会经验匮乏,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人心险恶缺乏足够的认知。在面对各种看似诱人的 “机会” 时,往往难以辨别其中的真伪和潜在风险。其次,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帮助电诈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他们可能觉得只是做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赚点零花钱,却没想到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再者,学生大多经济尚未独立,有强烈的赚钱欲望,尤其是在看到一些轻松赚钱的 “捷径” 时,容易被利益冲昏头脑,丧失应有的警惕性。同学们,请一定守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社交网络账号、手机等,这些都只能本人使用,一旦出租、出售、出借,轻则被惩戒,重则被刑事处罚。网络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相信网络陌生人承诺的“高薪”兼职,谨防掉入“陷阱”而误入歧途。平常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关心社会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同学们,不要为了一时的小利,而让自己陷入法律的困境和财产的损失中。让我们一起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咨询/投稿/交流群/转载开白
请扫码添加微信
警方发布1月份十起电诈典型案例:请所有职工、干部、民警、辅警、网格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等转发!
警惕!这14个项目涉嫌传销、诈骗、非法集资,遇到请远离
警方紧急提醒:手机这个功能,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