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节选)
第六条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行物质奖励方式。
(一)举报吸毒、毒驾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并治安处罚1名吸毒人员的奖励 300元,其中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600元。
(二)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 5名的,奖励 2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5000元;查获 10名以上的,奖励1万元。
(三)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缴获量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其他毒品按通行公式换算,以检测鉴定为准)的,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
1.50 克以下,每案奖励 1000 元至5000元;
2.50 克以上5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元至1万元;
3.500 克以上1千克以下,每案奖励1万元至2万元;
4.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每案奖励 2万元至10万元;
5.10千克以上,每案奖励 10万元至最高奖励20万元。
(四)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缴获量以麻黄碱数量为基准,其他按通行公式换算,以检测鉴定为准)的,根据获量进行奖励:
1.缴获第一类管制品种,缴获量在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元至2000元;缴获量在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至2万元。
2.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缴获量在 2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 500元至2000元;缴获量在 2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至1万元。
3.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缴获量在 4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 300元至1000元; 缴获量在4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元至3000元。
(五)举报制毒工厂(窝点)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5万元。
(六)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2000元至5万元。
(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栗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栗壳数量进行奖励:
1.铲除罂粟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元至1000元;铲除罂粟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 1000元至8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栗壳。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 元至1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元至8000元。
(八)提供线索抓获网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500元至10000元;提供线索经查证抓获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按悬赏金额兑现奖励。
第七条 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紫云自治县公安局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因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故不接受群众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第八条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举报:
(一)通过信件举报(邮寄地址:紫云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政编码:550800)。
(二)“紫云公安”、“紫云禁毒”微信公众号举报。
(三)邮箱举报:ziyunjdb@163.com。
(四)可直接到县公安局或各派出所举报。
(五)电话举报可拨打110电话及县公安局(0851-35233720;0851-35725142)电话举报,也可拨打各派出所电话举报:
松山派出所:35239110
五峰派出所:35238110
猫营派出所:35731110
板当派出所:35752007
格凸河派出所:35757110
猴场派出所:35751029
火花派出所:35754010
坝羊派出所:35741128
宗地派出所:35756110
白石岩派出所:35738003
大营派出所:35755002
四大寨派出所:35726110
来源:紫云禁毒
编辑:张译
校对:张佳瑶
初审:文红丽
二审:王永贤
审发:唐鸿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