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人口不断增加以及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务员这一“铁饭碗”对许多人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公务员是编制内的公职人员,工作稳定、福利待遇好、社会地位高,是很多大学生的就业目标。
当然,报考公务员绝非易事,除了考试成绩之外,严格的身份考察与审核也不可忽视。参与公务员报考,很关键的一项就是政审。
在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官方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有5类,具体如下: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于以上5类人员,相信大家对于其中的几类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可能也有个别类型容易被忽略。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每家每户都有的物品—户口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家里的户口本上出现“拒服兵役”这四个字,那么就与公务员录用无缘了。什么是“拒服兵役”?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拒服兵役真的会导致个人、家庭成员在公务员方面的录用吗?来看一个实例你就懂了。据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一男子因拒服兵役,被联合惩戒。张某某,男,身份证号:******20031005****,应届大专毕业生,南丰县市山镇人。该青年于2024年6月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9月上旬参加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期间,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审定新兵会议被批准入伍之后,依法服兵役意识淡薄,多次提出离队申请,并有过激行为和倾向,经县征兵办、基层人武部工作人员和该新兵家长、亲属多次反复教育未果,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于9月12日22时离开预定新兵役前教育集训队。虽然张某某未正式进入部队,但其行为发生在该县召开定兵会议之后,严重破坏了当地多年来“踊跃参军、矢志报国”的良好氛围,性质十分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条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张某某做出如下处罚:1.处以罚款6000元,罚款上交县财政,列入征兵经费款项。罚款由市山镇人民武装部按照法定程序收缴,对拒不履行罚款决定的,依法申请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由市山派出所在户口登记系统中对其标注“拒服兵役”,用工单位政治考核时,市山派出所对其现实表现注明“政治思想不合格,拒绝、逃避服兵役”。3.县人民法院将此人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通报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房管局、银行等相关单位和部门。5.两年内教体局取消其升学报考资格,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将其录取为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6.两年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不得为其颁发营业执照,房管局不得为其本人和父母办理保障性住房,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贷款业务。近年来,拒服兵役现象时有发生,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去践踏法律尊严。当兵不是儿戏,拒服兵役后果有多严重?一起来了解下👇兵者,国之大事!依法服兵役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一时任性,使个人和家庭承担严重后果,譬如被大家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职位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