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关于新增网格及补充社区
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随着市政建设的发展,社区专职网格员和所承载的工作负荷不匹配矛盾以及管控盲区不断增加情况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急需重新增加网格及补充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聘用名额及岗位
在新都镇新增5个网格,同时配备专职网格员5名,开考比例:1:3。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
1.本着“ 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面向炉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金融、计算机专业,脱贫户、监测户、军烈属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鉴于指挥中心调度平台需操作电脑及熟悉反电信金融诈骗等网络相关知识,计划招聘计算机专业1人、金融管理1人,另不限专业3人;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 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被公安机关治安或刑事拘留过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 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正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7.参与过民间非法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含) 以上处分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1月4日至 2024 年11月6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 -17:30)。
报名地点: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联系电话:0836-7322175)。
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报名费 100 元/人,现场缴费。
2.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双面打印的《炉霍县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 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退役军人、脱贫户、监测户与军烈属需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 监察组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同时,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 证按通知要求到炉霍县委政法委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协调服务、时 事政治、县情知识、法律知识、文书写作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 能力和素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 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 身份证、户 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 公告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岗位招聘名额的 3 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六、加分
1.退役军人报考的,在笔试折合总成绩后加1分;
2.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 证到指定地点、指定医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 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政审及公示
1.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
2.公示: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进行 5 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和政审合格人员,与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聘用人员的性质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属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临聘人员。
(二)聘用的专职网格员聘期1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满,经县委政法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1年聘用期满后,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则,可再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招聘的专职网格员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正确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按照每人3000 元/每月,包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十二、人员补充方式
本次专职网格员招聘结束后,后期因解聘或人员流动造成的人员缺失,按照本次专职网格员的招聘方式流程进行补录。
十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 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 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13990466086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
0836-7322175
炉霍县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曾 用 名 | 出生日期 |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学 习 简 历 | |||
起止年月 | 院校系及专业 | 毕(结、肄)业 | 证明人 |
工 作 经 历 | ||||||||
起止年月 | 单位及职务 | 证明人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
配
偶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籍 贯 | 出 生 地 | 参加工作时 间 | ||||||
政治面貌 | 专业技术职 务 | 学 历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
其他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
承诺书
社区专职网格员在政法委和社区的领导下工作,积极协助社区“两委”做好网格内的各项工作并遵守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使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社区各专职网格员承诺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熟悉和掌握本网格的社情民意,善于同居民交流,和居民打成一片,做居民的好朋友。
三、在走访接待居民过程中,要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用真心真情解答居民所提的各种问题。帮助居民解决困难,与居民建立互信。
四、遵守首问责任制。在第一时间内办好承办、协办的事务。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五、绝不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资料。
六、依法办事,不和居民争吵。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关于招聘2024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炉霍县委、县政府批准,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4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特聘农技员4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事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局属相关工作。
三、招聘、转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
面向炉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
以农业及畜牧业专业为主及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等人员。
(四)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994年11月4日之后和出生2006年11月4日之前出生;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青稞高产栽培技术、牦牛育肥技术、农用机械操作方面的乡土专家等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
(五)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
2.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组织、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言论和行为,没有参与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
3.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没有非法出入境情况和参加“时轮大法会”。
4.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阻工阻路、非法上访等违法性事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直系亲人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曾因诉讼案件被列为强制执行人、属于失信名单的。
(七)招聘特聘农技员优先条件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同分情况下,以下条件优先录取:
1.军烈属后代、监测户、脱贫户人员。
2.在我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反恐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立功表现,并积极响应、支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的。
3.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4.高校毕业农业及畜牧业专业考生。
以上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过时一律不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6-7328166、仁真央金1804809916)。
3.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报名费100元/人,现场缴费。
4.报名要求:招聘人员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
(3)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材料;
(4)近期同底照片2寸彩色照片3张;
(5)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须出具相关单位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4.考生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面试: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笔试由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组织,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通过后通知体检。
(四)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安排专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政审
县纪委、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办公室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临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按照聘用人员的表现及项目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是否续聘,聘期最长不超过3年。在合同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特聘人员,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协议。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月工资为3000元,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由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解决。
六、考务咨询电话:
本《方案》由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6-7328166
联系人:仁真央金
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
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县实际,为更好的开展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发展,现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4人,主要协助办公室、环保督察、执法等工作。开考比例:1:3。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
1.本着“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面向炉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被公安机关治安或刑事拘留过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正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7.参与过民间非法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836-7328001)
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报名费100元/人,现场缴费。
(二)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双面打印的《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协调服务、时事政治、县情知识、法律知识、文书写作及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六、加分
(一)在生态环境保护单位有实习工作经验半年以上的,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1分;
(二)退役军人报考的,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1分;
(三)报考者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分;
(四)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军烈属、脱贫户、监测户人员,相关资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指定医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总成绩为准,复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政审
1.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
2.公示: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和政审合格人员,与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聘用人员的性质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临聘人员属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聘人员。
(二)聘用的临聘人员聘期1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1年聘用期满后,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则,可再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招聘的临聘人员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正确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人3000元/每月,包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十二、人员补充方式
本次临聘人员招聘结束后,后期因解聘或人员流动造成的人员缺失,按照本次临聘人员的招聘方式流程进行补录。
十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13698148881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炉霍生态环境局办公室0836-7328001
公开招聘生态环境辅助工作
人员登记表
报名职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资格证书/职称 |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 ||||||||||
原工作单位 | 岗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 | 邮箱 | ||||||||||
个人学习培训情况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起止时间 | 学历 | 学位 | |||||||
工作经历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派出所政审意见 |
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
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炉霍县委、县政府批准,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面向全县公开政府购买性服务人员4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及岗位
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性服务人员4名,配备在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开考比例:1:3。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
1.本着“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面向炉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被公安机关治安或刑事拘留过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正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7.参与过民间非法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36-6858789)。
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报名费100元/人,现场缴费。
2.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双面打印的《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社会服务、社区管理、文书写作、时事政治、县情知识、法律知识及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炉霍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六、加分
(一)退役军人报考的,在笔试折合总成绩后加1分;
(二)具有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明资料),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1分;
(三)报考者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分;
(四)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军烈属、脱贫户、监测户人员,相关资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指定医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政审及公示
1.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
2.公示: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和政审合格人员,与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聘用人员的性质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属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临聘人员。
(二)聘用的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聘期1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1年聘用期满后,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则,可再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招聘的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正确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人3000元/每月,包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十二、人员补充方式
本次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结束后,后期因解聘或人员流动造成的人员缺失,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补录。
十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炉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5984747999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炉霍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0836-6858789
附件:1、炉霍县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承诺书
2、炉霍县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登记表
附件1:
炉霍县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
服务人员考试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七、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炉霍县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
服务人员登记表
报名职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婚育状况 | 健康状况 | ||||||
资格证书/职称 |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 |||||||
原工作单位 | 岗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 | 邮箱 | |||||||
个人学习培训情况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起讫时间 | 学历 | 学位 | ||||
工作经历 | ||||||||
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政审意见 | ||||||||
乡(镇)政府政审意见 | ||||||||
派出所政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