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集约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土地,拟对金银湖街径河路以北、银柏路以西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容积率由“0.6-1.03”调整为“≥2.4”;
(2)建筑密度由“30-45%”调整为“≥40%”;
(3)绿地率由“25%”调整为“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4)其他事项应遵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2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利害关系人有权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起听证申请,逾期不提,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电子邮箱:dxhghk@163.com
2.联系电话:027-83087901 唐工
3.传真:027-83223275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4.信件寄往“东西湖区金北一路51号临空港大厦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40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