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王某某被琼海警方处罚!

楼市   2024-10-21 19:30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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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

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琼海公安交警持续查处、教育、曝光

中小学生违规骑行交通违法案例



姓名:王某某(15岁)

学校:嘉积二中

班级:初三(4)班

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

处理结果:处予60元罚款,通报学校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监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且不能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路,且需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法出行。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属无证驾驶,年满18周岁,且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1、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极大地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由于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存在好表现的心理,会邀请其他更多的未成年人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的现象,并且存在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机动车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将会大大增加。



未成年人驾驶技能欠缺

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

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

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来源:琼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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