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内错缴、多缴医疗保险费且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按要求申请退费。
一、退费范围
1.特殊人群:特困人员、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已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400元的资助参保对象。
2.重复参保人员:已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400元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统筹区内已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的。
3.死亡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400元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人员。
4.困难职工,个人已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不在退费范围内。
二、退费时间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15日。
三、退费所需提供的材料
参保人根据退费原因,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1.税务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属重复参保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盖章证明或统筹区外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2.退费人身份证和农行卡(或社保卡)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复印两份(未成年人需将退费人户口薄本人页和父母任一方身份证、银行卡复印到一张A4上复印两份);农行卡(或社保卡)上银行卡回单一份(外地农行卡或社保卡还需提供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和行号);本人(或家属)手机号码。
3.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并注明死亡日期。
四、办理流程
1.退费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临县医保中心北一楼2号(旧中医院院内)办公室审核、系统操作退费,特殊人群退费后次日可通过任一缴费渠道进行特殊缴费。
2. 属重复参保退费的,在退费前山西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参保地临县的信息务必是正常状态,暂停状态是无法操作退费的,因此造成的无法退费责任自负。
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