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我区将采取“3+1+2”高考模式。其中,“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1”是指在历史或物理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2”是指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1+2”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进行。报考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等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全国统考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考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教育部提供的相应语种试卷,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时先考笔试、后考听力,听力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成绩总分。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
选择性考试共6门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及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在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或物理科目为首选科目,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为再选科目,考生从中任选且只能选择其中2门科目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同期进行。
选择性考试科目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
以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从2025年起,“选择性考试”的6门科目每年开考1次,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考生在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时确定所选科目参加考试,考试按照普通高考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以卷面原始分呈现并计入统一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并计入统一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