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1月6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月6日起开展。
(一)重点车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
案例一
违法地点:蜀山区长宁大道与复兴路交口
案例二
违法地点:瑶海区裕溪路与钟油坊路交口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20分
违法地点:西一环
违法行为:驶入禁止通行道路行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乘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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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警方
审核 | 马娜娜 责编 | 何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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