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校园霸凌:13岁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杀害埋尸,尸体惨不忍睹

民生   2024-11-26 17:03   河南  
“漆黑的夜幕降临在健和弥生身上,降临到到埋藏在水沟里的我的尸体上,还有在黑暗中哭泣着寻找我的妈妈身上。”
曾经读过的故事,竟然活生生的发生在了现实生活中,让人不由得毛骨悚然。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件,是河北邯郸王子耀被三名同学杀害埋尸的案件。

消失的少年

王子耀是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13岁初中生。
事情发生在2024年3月10日下午,因为当天是周日,王子耀没有去上课。
下午1点钟的时候,王子耀告诉奶奶,几个同学叫他出去“带他去好吃的,再玩一会地道(一种游戏)”。

2点钟的时候,王子耀在跟爷爷通话的时候,还高兴的告诉爷爷,一会就会回去。
然而一直到5点钟,爷爷都干完活回家了,依然没能等到王子耀回家。

爷爷因为担心就又给王子耀打了个电话,但手机竟然关机了。爷爷清楚地记得孙子离家的时候手机的电量是满的,不可能是因为手机没电而关机。

忧心忡忡的爷爷奶奶在家等了一个小时,然而孙子王子耀还是没有回来。
爷爷这时候已经意识到不对劲,赶紧组织家里的亲朋好友去寻找王子耀。

爷爷从王子耀的班主任那里了解到,王子耀跟他的同桌,家住张庄村的张某,还有班里的马某和李某,他们几个玩的比较多。

王子耀生前就读的肥乡区旧店中学
于是王子耀的家人立刻找去了北高村马某家,然而马某却说,他没有见到王子耀。王家人又去问张某和李某,他们的回答也和马某一样。

眼看着找不到王子耀的行踪,心急如焚的王子耀家属报了警。民警查学校门口商户的监控发现,王子耀去了北高村。

监控画面里显示,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王子耀,李某和马某同乘一辆电动自行车。

令人惊讶的是,王子耀竟然在小卖店买了一包烟,“我家孩子是不碰烟的”,王子耀的家属说。

他们再次找到那三名学生询问情况。这次,马某改口说三人只玩了一小会儿,王子耀就被一个“小矮个”带走了。

三名学生都这么说,于是家人们把搜寻目标转到了“小矮个”身上。然而,经过多番打听,却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小矮个”的踪迹。

直到3月11日凌晨1点,王子耀的父亲王士坡从外地赶回邯郸。

他补办了儿子的手机卡,登上儿子的微信寻找线索。儿子微信好友不多,基本上都是家里的亲戚朋友。
他往下翻的时候,发现一个陌生的昵称和头像:头像是女生,昵称是“6”。支付记录显示,3月10日下午4点10分,儿子给“6”发了一个191元的红包。

他把这个线索告诉了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得知,“6”是王子耀的同桌张某。

3月11日上午,王士坡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学校找张某、马某和李某。在民警询问的过程中,有人承认了王子耀被害。

随后,在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南边一个废弃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王子耀的尸体。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

父亲王士坡在见到民警抬着装着儿子遗体的编织袋出来的时候,本能的冲上去,但他浑身发软,一下子歪在了旁边。
警方让王子耀的舅舅辨认了遗体,舅舅根本无法相信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人就是自己的小外甥。
3月11日,王家收到了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
触目惊心的尸体

3月18日,王子耀的父亲在代理律师臧梵清的陪同下,一起在殡仪馆见证了整个尸检过程。

臧梵清表示,在尸检中他感觉到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是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比受害者家属一开始描述的情况要严重很多。

“受害者家属一开始描述是只有脸上、面部有一些伤痕,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比他描述要重得多。不光是面部,还有颈部、背部,都有非常严重的、尖锐物体巨大冲击导致的创口,有的(伤口)长度达七八厘米。

“之前网上有些言论说,受害者是被埋在土里导致的窒息,这是不对的。尸检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口腔里有大量的血液,但并没有泥土,气管中也没有发现吸入性的气体,说明(受害者)并不是在死亡之前被埋的。”臧梵清说。
也就是说王子耀很可能是被活活打死再埋入土中的。
警方调查牵出更惊悚内幕
经过连日来的侦查,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第一天(3月9日)挖过一次,然后到案发当天又在现场挖了一次。

3月10日杀人,3月9日就开始挖坑,这显然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件,尸体被折磨的触目惊心,难以想象,这三个孩子究竟是对生命淡漠到了什么程度。
严重暴力伤害,两次挖坑埋尸,就这样,王子耀这个少年的笑脸,永远的停留在了案发的那一天。

案件进展

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4月8日,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件的结果和受害人所求的公道,会有法律去审判和讨回,就像少年法庭里的女法官所说的,“我们得告诉他们法律有多可怕,我们得教育他们,要是伤害别人,就必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然而遗憾的是,王子耀再也没法睁开眼再看看这个世界了!

参考资料:

新京报:

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10556834129508.html

央视网: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I1MTY0MQ==&mid=2655252868&idx=1&sn=3fc80766db563ffc86675f0418f16f7e&chksm=bd6b8ed28a1c07c464a6b9c8db4597bc5cbcbe6cdb0d6248848a9e27390cfe0b5638775fa8ec&scene=21#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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