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加油站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建斌;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双树乡老和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2004。 2.加油站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一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建斌;地址: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星路6号;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2006。 3.加油站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兴城第四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建斌;地址:兴城市双树乡干柴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4002。 4.加油站名称:建昌县老大杖子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玉林;地址:建昌县老大杖子本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5006。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0号)
来源:微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