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兴葫英才”计划政策措施部分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葫人社〔2023〕102号)要求,现将申请安家补贴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根据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将取消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监督电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429-3159709
电子邮箱:hldyyb@163.com
附件:申请安家补贴名单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来源:葫芦岛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