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西安7区县发布通告!
时事
2025-01-26 21:34
陕西
眼看就春节了,
很多人都在问,今年到底能放炮吗?
西安碑林区、长安区、临潼区等7区县
发布通告
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快一起了解具体内容吧!
👇
碑林区全域全年全时段
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
碑林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
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七、碑林区各街办要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八、碑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公安碑林分局等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曲江新区
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曲江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曲江新区全域为禁售禁放区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曲江新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组织,要落实本行业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长安区自管区
全域全时段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
长安区自管区自发布之日起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五、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
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反馈。
七、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公安长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秦岭保护局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八、各街办要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九、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涉及开发区托管区域燃放规定以开发区管委会公告为准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告字[2023]6号)同时作废。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摄图网:ID-500764721
鄠邑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一、
鄠邑区自管区自发布之日起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本通告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物业服务组织和酒店、宾馆经营者在对本服务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造成违规燃放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七、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鄠邑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要加强禁售禁放宣传,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八、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对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一经查证属实,由公安机关奖励人民币300元
,
对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一经查证属实,由应急部门奖励人民币1000元。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阎良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阎良区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通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没收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物业服务组织和酒店、宾馆经营者对本服务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造成燃放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七、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违规运输、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要加强禁销禁放宣传,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应急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八、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做出贡献。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周至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一、
全县区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对违反《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和属地责任,协同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六、县融媒体中心要持续进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我县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临潼区行政区域内
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一、
临潼区行政区域内自发布之日起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本通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
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六、物业服务组织和酒店、宾馆经营者在对本服务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造成违法燃放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七、各街办、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交运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加强禁销禁放宣传,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应急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八、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区生态环保工作作出贡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摄图网:
ID-500764720
烟花虽美
但为了人身安全和减少空气污染
咱们大家伙还是遵守规定哦~
🎆🎆🎆
早期回顾
集体宣布:春节不放假!
周知!西安地铁通告:自1月29日起,调整!
解聘!永不录用!最新通报
来源 |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综合
编辑 | 杨鲁
责任编辑 | 裴蕾
审核 | 魏诠 陈凡
点亮“
”和“
”
转发分享给更多人
↓↓
↓
起点新闻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起点中心官方平台
最新文章
腊月二十八, 蒸蒸日上发发发!
零下12℃,西安春节期间有雨雪吗?最新预报→
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西安7区县发布通告!
52.72亿元,全部发放到位!
吃了这些药,谁劝都别喝酒!不只头孢....
多起违规!西安市教育局通报
事关大学生医保!七部门发文
已经下降,中疾控最新通报!
寒假必须冲!快来一起穿越史前 体验《恐龙世界大冒险》
这份回家路上的守护,令人心安!
西安公安发布最新安全提示
全国多地通知:高速封闭,列车停运|陕西最新路况→
突发!台湾5.1级地震
明天,腊月二十七,宰鸡赶大集!
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布 48人被处理
明确了!这些人可提前发工资
陕西本轮雨雪何时结束?最新消息!西安……
国乒全体解散粉丝群!
突发!四川乐山4.1级地震
西安、宝鸡发布通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他们,迎雪而上!
这类公众账号,统一增加红“V”标识!
周知!西安地铁通告:自1月29日起,调整!
梅大高速塌方灾害,4单位、3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西安城区雪又下起来了!事关最新交通、天气!陕西通知!| 联合除雪!压速带道→
春节假期,西安钟鼓楼片区安全提示
腊月二十六,迎接舌尖上的春节!
陕西省公务员局最新公告
事关春节,陕西发布重要天气报告!| 风雪中的春运暖流→
台湾地震,网友:多地有震感
人 事 任 免
采取交通管制!西安最新通告!
最新通告!立即停售!
年前生意火爆!有人因此感染HPV……医生紧急提醒
她将再次缺席春晚,网友直呼:太遗憾了......
汽车以旧换新!西安公布最新细则→
最新职务任免
名单公布!有他们!
西安城区下雪啦!| 正在直播:直击2025年的第一场雪→
中足联,成立!
明天请记得!“一吃二糊三不争”
陕西籍国家一级演员许新萍逝世
近期爆火,请勿模仿!
最新人事任免
陕西2座新建高铁站,封顶!
陕西一地已下雪!西安发布高影响天气预报!华山景区最新公告→
新版流感诊疗方案发布,新增2种抗病毒药物
事关2025年高考,陕西最新发布!
陕西一高校党委书记调整
西安全城,正式点亮!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