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余某对其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资料来源丨平安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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