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述2024】秀屿检察:“和风细屿”解纠纷,轻罪治理促和谐

政务   2024-12-26 17:22   福建  




       聚焦两会

检察力量在行动

开栏语 


在两会临近之际,秀屿区检察院特别推出【检阅2024】专栏,诚邀您共同回顾本院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敬请检阅。


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号召,秉持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以创新的姿态应对刑事案件结构的新变化,全力打造“和风细屿”检察多元解纷工作品牌,为地区和谐稳定编织起一张严密的法治防护网。


创新机制

推动诉源治理


秀屿区检察院创新推出“和风细屿”多元解纷机制,专注于办好每一件“小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难题,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可见可感。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致力于在检察阶段迅速有效地解决争议,从源头上处理和预防基层社区中的冲突,维护社会安宁稳定。

2024年以来,通过“和风细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1件57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其中,相对不起诉32件36人,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修复双方破损的社会关系;起诉19件21人,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



积极调解

筑牢和谐根基


秀屿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方式促成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将化解矛盾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推进矛盾的实质性解决,最大程度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

例如,在一起因家庭内部田地确权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双方久有积怨,此次又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并未和解,故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居进行走访了解,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与公安、村委会组织调解,促成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经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取与会人员意见,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林某镇相对不起诉。


集中听证

实现提质增效


秀屿区检察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及双方当事人等参与和解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消除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疑虑。2024年以来,共召开公开听证16场次,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听取意见等方式,为不起诉“加把锁”,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召开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10场,均由院领导主持或参与,以高质量检察听证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双方系叔侄关系且已达成刑事和解,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故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听取了各方对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的意见,与会人员均同意。当天集中对7个类似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法治教育效果。


事后回访

传递检察关怀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求承办检察官适时进行回访,以电话回访、当面听取等方式掌握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的具体情况和思想动态,了解双方当事人案结后的相处情况,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持续性法律再教育,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通过不起诉跟踪回访工作,做好案后检察职能延伸,切实检验办案质效,向社会传递检察关怀。

例如,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案件过程中,通过“和风细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促进双方矛盾化解,经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当事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案件办理结束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被不起诉人,得知双方之间矛盾已化解、关系重修于好。




司法救助

为民纾困解难


畅通申请渠道,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对接收的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妇女儿童合法合理诉求;坚持“应救尽救”,积极与院内其他业务部门、区妇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沟通联系,提升司法救助线索发现能力,同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树牢“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

2024年以来,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9.1436万元;开展回访6件7人次,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生活现状、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形成救助闭环。



轻罪治理

回应时代课题


面对犯罪态势和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时代课题,秀屿区检察院积极适应轻罪治理新形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对于人身危险性低、主观恶性小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整个轻微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中持续关注并积极化解潜在的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尤其在检调对接方面,在原先集中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枫桥之家”专门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升级改造为“和风细屿”检察多元解纷工作室,统一管理检察环节各类调处和解案件。同时,将不起诉案件与行刑反向衔接相融合,确保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当罚不罚、不刑不罚。



秀屿区检察院以“和风细屿”为笔,以法治为墨,在新时代的画卷上绘出一幅检护民生、促进和谐的壮美篇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着坚实的检察力量。





END





来源:秀屿检察

莆田检察
传递正义能量,启迪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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