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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成为电诈“工具人”
格尔木公安持续加大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斩断黑灰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连日来,相继破获涉“两卡”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违法行为人5名,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案例一
10月14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断卡线索:辖区群众井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接到线索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开展核实调查。
经查,10月7日,井某在格尔木家中接到一办理贷款的电话,对方询问井某是否需要贷款,井某表示需要后,对方以给井某名下银行卡包装流水为由,将涉诈资金转账至井某银行卡,并指挥井某前往银行线下网点进行取现,最后再将现金以转存的形式汇款至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井某多次使用自己和其丈夫李某名下银行卡为嫌疑人进行取现和汇款,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工具人”,造成多名受害人资金受损。
目前,犯罪嫌疑人井某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已被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17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断卡线索:辖区群众杨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接到线索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将违法行为人杨某传唤至反诈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2024年10月9日,杨某在格尔木某公司咨询贷款相关事宜,对方向杨某介绍了贷款的具体流程:第一步以办贷款需要审核身份为由,要求杨某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第二步需要包装流水为由,要求杨某前往西宁与工作人员见面刷流水。随后嫌疑人将杨某引诱至西宁某公园,两名自称是银行卡工作人员的陌生人谎称为杨某包装流水,将其名下银行卡、手机取走,实际为转移涉诈资金,最终导致多名受害人资金受损。
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22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北京市某区公安局协查:我辖区内有多名嫌疑人为诈骗团伙进行洗钱活动,反诈中心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实,通过缜密分析,细致研判,发现以文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线下取现,线上回U的方式为境外诈骗团伙进行洗钱。在掌握证据后,民警依法将文某等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核实,文某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将自己及他人银行卡接受涉诈资金,线下取款,线上回U给上线的方式为境外组织牟利2万余元,文某等人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文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小课堂
1.所谓“刷流水”,其实就是利用他人的银行卡接收涉诈资金,再转到指定账户内完成“洗钱”。一旦按照对方要求完成操作,极有可能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3.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更不要接收来历不明的大额转账。
END
供 稿:反诈中心
责 编:党丽军
审 核: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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