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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现就开展 2024年寻找双浦“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持续推出“最美家庭”典型,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城乡家庭继承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
三、推选条件和办法
1.推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的多种方式产生,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推选在双浦居住或工作的家风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好学上进,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热心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家庭关系融洽和睦,在邻里中口碑好的婆媳典型。
2.推选办法。在推荐候选家庭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须完成对家庭和个人的公示1—3天。经过镇级资格审查,产生“最美婆媳”。为突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每个村社至少推荐1户。
四、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推荐评选、公示表彰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因地制宜开展寻找“最美婆媳”活动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微信公众号,各村民群,加强活动信息宣传推送,大力宣传寻找最美家庭和成员的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提高活动知晓率,使参加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更广泛。
(二)推荐评选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须完成推荐材料的公示。要拓展寻找活动覆盖面,重点向村社、企业、退役军人、“两新组织”等领域延伸,着力发现、挖掘、传播蕴藏着普通家庭中的良好家风。通过举办交流会等活动,做好相关寻找和推选工作,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的道德教化作用,在全镇形成弘扬好家风的良好氛围。
(三)表彰宣传阶段(12月26日—12月30日)
镇妇联对“最美婆媳”进行命名表彰和宣传。通过“美丽双浦”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在全镇大型群众活动中进行表彰,引导带动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等活动中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寻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推荐的家庭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
2.抓好工作结合。要把寻找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结合起来,使寻找活动融入全镇宣传思想大格局。要把寻找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融入美丽家园行动,共建绿色家庭、低碳家庭;与特色家庭创建相结合,推进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确保寻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大社会宣传。要将寻找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作为深化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充分挖掘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线上线下宣传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
4. 按时报送资料。推荐“最美婆媳”需填报推荐表,另附500字的家庭事迹,提供1—2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请各推荐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320647@qq.com,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镇妇联办公室。联系方式:0571—89513324。
附件:2024年双浦“最美婆媳”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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