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至7日
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本期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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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单位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和风险管控
企业、法定代表人均被罚
责令停产、罚4.9万元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九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郴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该公司41号包装车间停止生产,处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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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