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佛坪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举报线索:某示范园区和某村委会外设LED显示屏在夜间未关闭,其强光照射给周边群众晚间休息带来了不便。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收到线索后迅速调查核实,某示范园区和某村委会外墙设有大型LED显示屏,用于播放广告等宣传视频,另配有灯光字体,24小时滚动播放字幕。紧邻路北侧某小区,人口密集,LED显示屏和灯光字体夜间发出的强光严重影响了小区一侧居民的休息,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反映这一问题。2024年1月25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上述夜间强光扰民问题进行处理,适时关掉夜间强光,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进行整改。经过3天集中整治,小区居民很快就享受到了“关灯睡觉”的舒适感,不再被明亮的灯光困扰而辗转难眠了。佛坪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夜间关闭LED显示屏等照明设施的专项活动,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维护群众休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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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坪县人民检察院
校对 | 朱洪波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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