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应急管理局督导灾后重建工作

政务   2024-08-06 20:24   湖南  

7月26日至7月29日,受台风“格美”影响,我市遭受暴雨天气,26日14时至28日20时全市平均降雨量202.4毫米,全市190个降水站中,达特大暴雨(250毫米以上)的有61站(38个乡镇),其中,400毫米以上11站,500毫米以上1站,最大累计降水量501.3毫米(渌口区龙船镇),最大小时雨强65.2毫米(渌口区南洲镇)。强降雨过程导致我市全面受灾,其中炎陵县、茶陵县、天元区、攸县、渌口区、醴陵市等受灾严重。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8月1日,市委书记曹慧泉赴天元区督导防汛救灾工作。8月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减灾委主任阳望平组织召开全市救灾工作会商调度会,部署全市灾后重建工作。市减灾委根据《株洲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要求,于7月28日15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派出5个工作指导组,赶赴受灾严重的炎陵县、茶陵县、天元区等县市区查看灾情、指导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8月5日至8月6日,市减灾委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颜文明陪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一行赴炎陵县、茶陵县督导灾后重建工作,查看受灾情况,了解水毁道路、桥梁、河堤等设施的抢修进度,指导灾后重建相关工作。每到一地,颜文明都叮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灾情会商,及时、规范、准确上报灾情,指导做好应急救灾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8月5日,市减灾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永带队赴攸县受灾严重的江桥街道奥林村、桃水镇褚家桥村指导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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