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部署,3月15日,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3个巡察组分别向县统计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县委党校、县供销联社、县商务局、县残联、县环保中心9家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县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综合情况、传达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彦鸿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巡察整改,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认真整改问题。三是增强工作责任感。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清问题、感受压力、明白责任,对反馈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搪塞、照单全收。四要注重成果转化。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巡察工作成效运用到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反馈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直接责任,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二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四要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持续跟踪督办。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将严格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从严从实,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县委巡察办督查督办室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所属事业中心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编辑:武丽丽
责编:祝 颖
审核:白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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