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3次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研究讨论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启动事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安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第八轮巡察情况进行了逐一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吴涛书记对县委巡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巡察报告是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载体。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结合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巡察报告,点出问题要精准,要有具体事例作为支撑,突出事关全局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把问题讲清楚讲透彻,做好县委书记专题会准备工作。二是及时反馈巡察意见。巡察反馈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途径。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报告后,要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确保反馈问题原汁原味,反馈意见要做到有高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跟踪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切实压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会上,研究讨论了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启动事宜。
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监督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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