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随着执行局长一声令下,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小标的大民生”暨“打财断血”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将小标的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作为重点。
当天6时20分,执行一组人员来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家,已经守候多时的申请执行人田某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赵某某的车子停在地下车库,估计赵某某在家还没出门。执行法官随即敲响了赵某某的家门,但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田某表示赵某某可能在同小区内的另一个住处,执行法官前往敲门仍无果。执行法官遂前往其他被执行人家,并告知田某如发现赵某某随时电话联系。
执行法官刚从另一个被执行人家出来时接到田某电话,田某称赵某某到车库开车欲离开。执行法官紧急驱车赶往该小区,但赵某某强行步行走出小区,快速向西走去。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位置,数次变更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走路线,步行追赶被执行人,连跑近万步之后,在一个小区的二楼找到赵某某,并将其带到法院处理。最终,被执行人先付3000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7时整,执行三组人员来到被执行人朱某某家中调查财产状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朱某某态度坚决,表示不会还钱。在出示、宣读搜查令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朱某某家进行搜查。
当执行干警搜查出若干金银首饰、白酒准备清点扣押时,朱某某开始用肢体阻挠执行干警并试图抢夺已被搜查出的财物。见阻挠无果后,朱某某突然情绪激动大声哭喊,继续阻挠执行。执行三组组长彭德宝立即在执行工作群呼叫增援。接到增援信息后,一组、二组、四组执行干警迅速驱车赶到执行现场,第一时间控制并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并扣押了金银首饰、白酒等物品。经过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情绪归于平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经与申请人联系,被执行人在法院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案件执结,扣押的物品予以退还。
8时15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家。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然而陈某某并未在家,在向其家属宣读搜查令后,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某的住所开展搜查,搜查到茅台酒及黄金叶香烟。陈某某得知执行干警到家中搜查并扣押物品后,主动打电话给申请人和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到法院商谈还款事宜。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