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新工委的工作要求和相关通知精神,行业党委将对2023年度律所党组织上交的党费进行全额返还,并发放2023年度新设党组织的启动经费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返还
本次返还的党费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已上交至行业党委账户的费用(含转账和和包支付);转账金额以律所党组织为主要计算单位;和包支付根据已上交到行业党委党费专户账号为准,未按时上交的不纳入本次统计。
二、新设党组织的启动经费
发放对象为2023年1月到2023年12月期间成立且正常开展党建工作的律所党组织。
三、党组织书记岗位补贴
发放对象为正常开展了2023年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党建相关工作,并在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测评结果中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党组织书记,市直律师事务所(原省直会员所)党组织书记发放9-12月书记津贴。
四、有关要求
1、返还党建经费相关表格将发至长沙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微信群,请各党组织书记通过在线编辑准确填写相关账号等信息(党组织书记津贴请填写律所账户,由律所党组织转给支部书记),并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填写完毕,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办尹智科,电话85409834。
2、党费只能用于党组织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在规定的具体使用范围内。党费下拨后,请各律所党组织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规范使用党费。
中共长沙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编辑: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