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山取暖”?全网谴责!官方深夜通报

民生   2024-11-22 11:37   湖北  


近日

“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

引发关注

有网友拍摄到,部分登山者为了取暖

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

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

11月21日晚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

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牯牛山正在申报旅游景区的过程中,并没有像景区那样严格收费管理,当地目前是向车辆收取每车20元的停车费。随着“大牯牛山夜爬”在社交平台走红,大批游客涌入,上级部门正在讨论后续的管理问题。游客在山上“纵火”点燃植被一事发生后,大牯牛山没有封山。为了在过渡期间杜绝这样的破坏行为,暂时由街道组织人员轮班到山上彻夜值守。

针对游客管理问题,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在最新通报中写道,东川区已在大牯牛山加强管理服务,对登山游客进行法律宣传,林草、公安等部门加大巡山检查力度,严控火源火种,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当地同时提醒,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度,生态环境脆弱,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近期一些游客、市民和大学生自发登山观看日出,提醒大家要做好防寒保暖,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防范森林火灾

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一定要牢记“十不准”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或构成刑事犯罪

发现森林火灾如何应对?

初发阶段,及时灭火

如果遇上初发的森林火灾

火势较小时

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

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

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

注意:

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

不建议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应当立即避险确保人身安全

火势失控,立刻报警

如果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

应当立即避险

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不要盲目与大火对抗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具体地名、山名

周边有无明显的地标参照物

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

以及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

联系方式等信息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

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

管住火源是防止森林火灾

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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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欧阳平  编审:王超 邓吉  监制: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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