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提示

文摘   2025-01-08 10:29   天津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保障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新春佳节,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春节期间,我市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实行全域禁放措施。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提示您:


一、做到依规燃放。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按照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区域内依规燃放。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销售、不储存烟花爆竹,做到身体力行、模范守法。


二、做到安全燃放。要选择室外空旷场地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物、危化企业、加油站、树木、草丛和草垛等,不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到文明燃放。高强度噪音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危害严重,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禁燃时间规定。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要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向人群、车辆、井盖和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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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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