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八次集体学习

文摘   2024-12-19 17:14   云南  




12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八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阳学礼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认真研学2024年1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坚定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政治方向,更加突出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监督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弥渡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权正确、依法、有效行使。





会议要求

要深化对修改监督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的认识。

修订草案中明确阐述,修改监督法是新时代加强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只有对人大监督的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进行整体把握、全面落实,才能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就要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人大监督制度,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要全面准确完整地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聚焦方向和核心,确保正确监督;要严守程序和规范,确保依法监督;要统筹内容和形式,确保有效监督。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开运、史建嫦及部分参会人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内容进行发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李佩雪)

责  编:李佩雪
审  核:邹荣梅
签  发:白金龙

弥渡人大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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