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

政务   2024-12-05 20:00   甘肃  

12月5日,省公安厅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张育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徐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二处处长王晓路,共同介绍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取得的成效,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2020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并持续推进的专项攻坚行动。4年多来,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社会协同共治、执法查处跟进,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从2020年城市道路不足25%、普通公路不足15%,上升到目前城市道路接近70%、普通公路接近35%,汽车安全带使用率前排接近100%、后排稳步提升。在公安部组织的视频抽测中,白银区、合作市等地城市道路的安全头盔佩戴率超过85%,一度排名全国前列。“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减轻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发挥了积极显著的作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尤其今年降幅更加明显,全省未佩戴头盔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2.34%、死亡人数下降15.94%,未使用安全带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4.13%、死亡人数下降21.14%。


       加强组织部署,持续提升行动质效。省公安厅党委历来把开展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重要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自2020年以来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抓部署、抓落实。每半月对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部分县城“一盔一带”开展一次全面视频抽测,并下发专题通报,测评结果纳入对市州公安交管工作的综合评价。每日视频检查2至3个县区安全头盔佩戴情况。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国务院安委办《“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确定了6项道路交通安全主要指标,其中“一盔一带”占了两项。公安部每年也对“一盔一带”指标有明确要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开展以来,省公安厅结合全省各地工作实际,每年均对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并且逐年提升预期。三是加强调度推进。4年多来,省公安厅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经验,查找分析问题不足,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不定期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组织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全省经验交流发言,工作滞后的表态发言,有效调动了全省各地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四是落实立法保障。经省公安厅积极协调推动,2023年12月31日新修改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责令改正但当事人拒不改正的规定了处罚条款。
       坚持宣传劝导,广泛营造文明氛围。一是全方位倡议发动。省公安厅联合省文明办、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盔一带”保安全倡议书》,广泛倡议开展“一盔一带”我践行、公职人员先带头、多管齐下创平安、安全守护齐尽责等活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利用农村大喇叭、城市LED屏、出租车顶屏、公交车载电视、长途汽车站点语音提示等阵地广泛宣传,全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全媒体宣传引导。积极借助中央驻甘、省内主流媒体平台作用,全面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系列宣传活动,在甘肃电视台多个频道及广播节目持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知识的宣传普及。省、市、县三级公安新媒体矩阵联动宣传引导,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等方式深化宣传主题,全面提升广大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三是全链条教育防范。结合交通安全“七进”教育,深入企业、驾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企业负责人、司乘人员、外卖骑手等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进行宣教提醒,特别是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警”共建等活动提升宣传覆盖面,着力营造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深化协同共治,切实推动行业示范。一是开展联合检查。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分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宣传驾乘环节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各级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带大排查,督促企业把好上路行驶源头关,按标准配备安全带,落实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带要求。二是开展警保联动。省公安厅联合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买保险、送头盔”创建安全文明骑行秩序活动,对购买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主赠送安全头盔,全省累计赠送近2万顶。三是开展示范引领。各地公安机关相继联合属地外卖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外卖行业示范月”“快递配送行业示范月”等活动,警企联合劝导,全面促进外卖骑手、快递配送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聚焦路面管控,着力开展治理整顿。一是强化路面巡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辖区主要路段、路口为重点,部署执勤民警辅警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坚持对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查处,始终营造严管态势。二是创建示范路口。兰州、陇南、甘南等市州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示范路口创建活动,在辖区各县市区普遍创建示范路口,采取路口民警现场抓拍和前端设备拍摄,将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员集中曝光。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或发朋友圈集赞,或开展志愿劝导活动,或接受违法处罚。通过城市示范路口治理整顿,辐射带动普通公路和农村道路的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三是加强执法管理。4年多来,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常态化查处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去年年底,新修改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也纳入了违法查处范畴。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不系安全带道路交通违法135.59万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违法58.46万起。
       “一盔一带”安全习惯的养成,需要久久为功,长抓不懈。当前,全省城市道路安全头盔佩戴率相比先进省份还有较大差距,公路安全头盔佩戴率仍在低位徘徊,汽车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问题也很突出。我们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保持耐心和定力,不断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一盔一带”工作质效。也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对“一盔一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让“珍惜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在“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细节中充分得到彰显。

记者问答

问题一:“一盔一带”一方面需要公安交管部门长抓不懈,另一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支持。请您从公安交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对社会各行各业提出一些倡议?人民网甘肃频道高翔提问
      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一带”安全习惯的养成,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体交通参与者广泛支持。我们倡议:一是“一盔一带”“我践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请系好安全带,前后排乘车人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二是以身作则“带好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三是重点行业“做表率”。外卖、代驾、快递以及网约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发挥重点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四要协同共治“齐发力”。请社会各界始终如一理解、支持和配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创新方式方法,网上网下结合,城乡同步推进,广泛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打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人人自觉佩戴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人人享有的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问题二:我省在“一盔一带”方面取得的成效,大家都有目共睹。但是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从有了意识到养成习惯,决非一朝一夕。请问,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省广电总台电视新闻中心柴宗强提问

       答: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根据全省总体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优化。一是加大违法纠正查处力度。新修改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责令改正但当事人拒不改正的规定了罚款处罚。我们将组织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切入点,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二是抓好重点时段路段治理。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各阶段性工作任务,组织路面执勤民警辅警紧盯节假日、周末等客流高峰时段,在高速公路、景区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加大对大中型营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车辆检查力度,持续保持对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的严管严查态势。在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常态化查纠曝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三是深化交通事故溯源调查。对快递、外卖、公路客运等重点行业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深入调查安全头盔、安全带使用情况,依法倒查相关环节管理责任,推动企业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同时,定期将路面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等安全防护产品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相关责任。四是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曝光。大力宣传使用头盔、安全带减轻伤害后果的正面案例,动态曝光不使用头盔、安全带加重伤害后果的反面案例,并考虑不同宣传对象群体特点,选取贴近其工作生活场景的案例进行分类精准投放,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规范使用“一盔一带”的自觉性。

来源:甘肃公安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编辑:光明 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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