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 | 恋爱同居共付房款,分手后咋分房产?

政务   2025-01-22 20:58   北京  




普法微课堂



同居买房共同出资,房产证上只写TA名,缘分散尽分道扬镳,房产分割谁说了算?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普法微课堂借此推出婚姻家庭编系列栏目,本期讲讲恋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那些事儿。


【案例】

小美与小帅相识相恋后开始同居。几年后,他们共同购置一套价值143.8万元的二手房,小帅及其父亲出资70万元,小美支付剩余款项,房产证仅登记小美一人。后续生活中,小帅工资用于日常开销,小美负责偿还房贷。2023年初,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小美将房屋以 530万元出售给第三方。小帅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售房款。但小美则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享有完全处分权,并坚称小帅支付的70万元是借款。最终,经法院判决,小美应向小帅支付房款2580040元。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具有婚姻关系,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同居不同于婚姻,针对同居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根据什么规则分配呢?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便依约定处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约定,则遵循 “自己的财产归自己所有” 原则。然而,像小美和小帅这种,因共同出资购置房产,财产难以清晰区分时,法院会如何分割呢?

1.出资比例首要考虑:例如在上述小美与小北购房案例中,法院判决时着重考虑了双方在购房时将近一比一的出资情况,最终按比例划分房款。

2.综合多项因素判定:一是看共同生活情况,包括共同生活的时长以及双方对家庭生活的付出程度;二是看是否育有共同子女,若有,则需考虑子女抚养及后续抚养费用承担问题;三是看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比如小帅和小美共同投资开店,小帅出资70%,小美出资 30%,但小美负责日常经营,使店铺增值,法院可能会适当提高小美的财产分割份额。


【注意事项】

普法提醒,同居期间,即使感情再好,涉及财产问题也不能马虎。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提前就财产分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情况、财产归属以及债务承担等事项。同时也要保留好各类出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购房合同等。




素材来源: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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