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人选和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宁阳县府前街99号县政府院内科技局A42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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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宁阳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建议授奖项目名单
宁阳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宁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