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具体怎么做?
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
《通知》要求,自治区、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帮扶要求和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每次向县级医院派驻至少5名医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每人连续驻点支援不少于6个月。
广西新增19家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38家县级中医医院,支援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8年12月。《通知》还要求,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支援工作。
来源:健康八桂
支援形式:
1.“组团式”帮扶。自治区统筹安排,继续由广东和区内实力较强的23家三级医院每年选派上百名帮扶队员,按5至6人规模组建20个帮扶团队,帮助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强县人民医院。
2.对口支援。自治区统筹51家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68个县(市、区)的100家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点提升受援医院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
3.其他支援。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根据受援单位需求,统筹选派城市医院素质好、业务精的管理和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开展管理和技术帮扶。
组织县级以上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通知》要求,自治区、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形式开展支援,以受援单位实际需求为导向,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重点支援未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村医疗服务需求支援。
资料图:乡村医生为村民看诊 翟羽佳 摄
支援形式:
1.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城区,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载体,建立优质资源下沉机制,网格内牵头医院和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专业技术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人员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巡诊带教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多种方式带动提升能力水平。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城市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派驻,常驻人员不少于3名。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统筹安排县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服务需求较大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医疗需求增强派驻力量,增加服务时长,提供延伸服务。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派驻,一般不少于6个月且人员要相对固定。优先支援服务能力强、发展基础好、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卫生院,打造“重点中心卫生院”,推动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3.其他支援。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形式不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要求的情况下,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通过专科联盟等形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统筹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管理和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管理、技术帮扶及医疗服务。引导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的全科医师通过多机构执业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资料图:医生在看患者病例 翟璐 摄
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
《通知》提出,由城市三级医院到县、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县(市、区)级医院到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村级巡诊服务,增加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原则上,县级巡回医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乡级巡回医疗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村级巡诊时间要相对固定,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半天以上,对服务需求较小的地区可调整巡诊频次。要加强巡回医疗的供需对接,结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巡诊服务时间,通过巡诊(巡回医疗)车、流动医疗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提供服务。
2024年10—11月,组建自治区医疗队,对区内36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少数民族聚居县和陆路边境县进行全覆盖式的巡回医疗。
来源:健康八桂
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远程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支援医院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检查并及时出具诊断意见。支援医院对受援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查房、培训,拓宽帮扶形式、提高支援效率。
《通知》还提出,鼓励各级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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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蒋 清
总监制:郭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