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政策问答(六)

时事   2024-11-04 10:14   海南  

 十、原合同法律效力未到期,土地使用者以此为由拒绝换签合同的如何处理?



关于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如部分土地使用者持有原签订合同未换签,以原合同未到期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以最新指导价换签合同的,应按照已签合同农业用地处置流程,判断是否属于“三过”农业用地,参照(琼垦企发〔2016〕396 号)和(琼垦企发〔2017〕191号)规定执行;拒绝换签合同的,参照(琼国资产〔2024〕142号),采取司法诉讼等方式收回土地,并追缴欠缴租金。

 十一、超过合同面积的零碎土地、自用地、边角细碎地等如何处理?



关于超过合同面积的零碎土地,追缴零碎土地的租金后再换签新合同。对于自用地、边角细碎地,需由土地权属单位或土地使用者提供用地情况说明(包括面积、用地类型和用途等)。


声明:转载或者引用本公众号新闻,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编辑 | 吴天奥

责任编辑 | 伍祁榕

值班主任 | 徐薇



海南农垦报
海南农垦报在海南农垦发展改革、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凝聚人心、弘扬正气、传承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舆论引导作用。在本土就是主流,就具权威,就显公信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