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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守法是安全的基础,违法是事故的根源
鸡西交警提示:请各企业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守法文明驾驶,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编辑:高新陶 马玉莹
责编:王传胤
审核:程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