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2名女士来到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两面锦旗赠送给民警,感谢他们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为受伤的亲人讨回公道。
报警人称,自己听到一声巨响后出门查看,见到一个50岁左右的男性正手忙脚乱地推着一辆电动车往岘山方向走。经伤者家属辨认,案发现场的蓝色背包不是伤者的物品,民警判断极有可能是肇事者在慌乱中落下的。民警在包中发现一本魏氏族谱,魏氏族群主要居住在岘山镇的两个村。民警筛选出102名符合肇事者年龄段的男性进行走访排查。包中一张事项清单上的一个广西电话号码引起了民警注意。电话接通后,经过民警提醒,机主想起曾有个叫魏某生的湖南人在他那里工作过,魏某生恰好就在102人的名单中。
11月6日晚,面对到来的民警,魏某生自知已无法隐瞒,主动交代了心怀侥幸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民警对其电动车进行了痕迹比对,并带其回到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确认其为“11•2”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