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陕0725执719号
执行依据: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2020)陕0725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陕0725执719号 。
执行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306270元(包含申请执行费4428元)
申请执行人:张利军
被执行人:柴金鹏,男,生于1983年6月30日,汉族,住咸阳九冶建设集团2号楼1单元 。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830630xxxx。
悬赏内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柴金鹏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对被执行人柴金鹏的悬赏长期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悬赏金额及条件:
1、凡是提供被执行人柴金鹏名下财产信息的,经查证属实并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悬赏金,悬赏金额为3000元。
2、凡是提供被执行人柴金鹏人身下落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悬赏金,悬赏金额为2000元。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4、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5、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16-3239324
监督电话:0916-3239317
承办法官:李法官
联系地址:勉县法院执行局(武侯法庭院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