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同学、老师们:
夏尽秋来、梦想盛开,新学期即将开始,开学前的第一课便是交通安全教育课,同学们的交通安全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下面这些出行提示希望家长们、老师们带着同学们一起学习,将交通安全知识铭记于心。
一、拒乘违法车辆,平安返校。新学期开学,同学们陆续返校,同学们返校、上下学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也不要乘坐货车或农用车、三轮车。千万不要乘坐超员车,超员行驶将降低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性能,且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乘车时要注意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要注意先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再打开车门。
二、各行其道,安全步行。上下学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止步停留,左右看,确定左右均无来车后再通过,横过道路不要猛跑、不要突然中途折返。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三、认识盲区隐患,远离危险。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同学们切勿在车辆周围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尾灯亮起时,要迅速远离,在汽车前方通过时,低年级学生要将手高举,提高司机看到自己的几率。家长骑车时,要远离大型车辆,特别注意转弯时大车存在内轮差,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和大型车辆抢行。
四、牢记“一盔一带”,养成良好习惯。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自觉系好安全带,并确保车内所有乘客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对于较小的孩子乘车,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要做到佩戴安全头盔。
五、驾车年龄有规定,遵守交规需谨记。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才可在路上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才可以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得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危害,引发事故后悔莫及。
六、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正确榜样。同时要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家长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车钥匙,不让孩子偷偷骑车驾车外出。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同学们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警、校、家”共同努力,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