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家里被人盗了,十多万现金不见了……”,10月11日19时许,家住织金县城关镇的黄先生火急火燎地向织金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家中的保险柜消失不见了,里面装有15万元现金。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接报后,刑事侦查大队立即派出精干侦查员组建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侦查员发现受害人家卧室的防护栏被撬坏,且房间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同时发现嫌疑人撬窗遗留的钢筋。
据黄先生回忆,当日10时许,他离家上班,直到晚上7时许才回家,一进门就看到卧室里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在清点贵重物品时,他发现放在柜子里的银色保险柜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受害人描述,专案组初步判定该案为一起入室盗窃案。随即,侦查员调取小区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周边群众开展摸排走访。在逐帧查看视频资料时,一名行迹可疑的男子进入警方视野。侦查员发现案发当日15时31分,该男子出现在受害人居住小区,在进入受害人所住的单元楼后一直未出现。
神秘的男子究竟是谁?为何鬼鬼祟祟?带着这一疑问,侦查员再一次对监控视频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功夫不负有心人,侦查员经过对获取的大量信息进行比对后锁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在对其身份信息分析研判后发现该男子系盗窃前科人员程某厚。
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后,侦查员迅速行动,对嫌疑人程某厚实施抓捕,而此时嫌疑人程某厚已潜逃至贵阳市花溪区。侦查员一刻不敢耽误,立即赶赴贵阳市花溪区。10月12日19时许,在贵阳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在花溪区一手机店内将嫌疑人程某厚抓获,并追回被盗现金。
犯罪嫌疑人程某厚到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交代了10月11日15时许,其因手头经济紧张想出门找点“快钱”,便进入受害人小区闲逛,在发现受害人家中无人后,随即撬窗进入其家中将受害人放在卧室内的保险柜抱走并盗走里面的15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厚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盗不可为,“伸手”必被抓,倘若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织金公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盗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财物,一旦发生财物被盗的情况,请立即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 发:彭 燊
审 核:李 健
校 对:兰冰洁
编 辑:李佳雪
来 源: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