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个别不认法律法规、只认自己私理的被执行人,他们不听法官调解劝告、一意孤行,最后非但没能得到好处,反而因为自己的行为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就到宝山镇执行了一起亲兄弟之间的土地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申请人包某甲、包某乙与被执行人包某丙是亲兄弟。三家土地相邻,包某丙为了能多种一点地、多收一点作物,占用了自家兄弟包某甲、包某乙的土地。为要回土地,包某甲、包某乙与包某丙协商多次未果,遂将包某丙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要求包某丙在2023年收获作物后将土地返还给包某甲、包某乙。2023年收获季过后,包某丙非但未返还土地,还继续在该土地上耕种新的作物。包某甲、包某乙见包某丙没有返还土地的意愿,无奈下,向宣威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宣威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刻展开走访工作,调查核实相关案件情况。在办案过程中,考虑到三人是亲兄弟,因为土地的事情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为了缓和矛盾,承办法官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包某丙拒不参加。承办法官又到被执行人包某丙家张贴了返还土地公告,希望包某丙在未采取强制措施前能主动配合。但在张贴公告过程中,包某丙态度激烈,多次撕毁法官张贴好的公告,无奈承办法官只能返回法院从长计议。
之后,承办法官再次了解到,被执行人包某丙的作物很快就成熟了,遂向其发出最后通告,让其收获本季作物后就不要再种植其他作物。但包某丙我行我素,收完作物后立刻又种上了新作物。为了不浪费农作物,执行局精心部署,瞄准时机,在这一茬农作物能收获后就组织人手,准备现场铲除种植的苞谷和洋芋。
到现场后,包某丙依旧油盐不进,不但辱骂申请人、执行干警,还与其妻子阻碍执行。宣威法院遂对包某丙及其妻子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并对土地里的农作物进行了收割,将土地返还给了包某甲和包某乙。
该案件被执行人始终“不认国家颁的证,只认自己私的理”。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就是对的,不按其想法办的事都是害他,不符合他要求的法律法规就是“恶法”。可是,国家要运行,社会要发展,一定会有公平公正法律的约束,作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的同时也不得损害他人权益。
来源:宣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