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协议约定不得起诉的,无效!
学术
2024-10-11 12:25
广东
裁判要旨
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解决纠纷的基本权利,是当事人启动和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有选择诉与不诉的权利,但不能事先通过约定来排除诉权。协议中“不得起诉”的约定已经超出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处分的诉讼权利的范围,属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民再32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某明。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贾某亮。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某。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陕西义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吴某艳
。
再审申请人王某明、贾某亮、李某因与被申请人陕西义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某公司)、吴某艳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5785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王某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凯、赵鹏飞,贾某亮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凯、王涛,李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凯、赵鹏飞,义某公司、吴某艳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崔贵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某明、贾某亮、李某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45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明显适用法律错误。1.依照合同约定,贾某亮将某海公司49%股权返还给吴某艳属于后履行义务,义某公司清偿债务属于先履行义务。2.《关于解除〈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解除后,贾某亮应将义某公司49%股权回过户给吴某艳,在回过户之前不得起诉”,贾某亮回过户股权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已经解除,该条件并不具备。双方当事人并未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原判决也未判定解除合同,原判决以合同解除后的约定作为判决依据,明显错误。3.贾某亮多次表明愿意过户股权,但股权因义某公司以及吴某艳的原因无法过户,贾某亮对股权未过户不存在过错。
(二)原判决剥夺当事人司法救济权。1.合同中“不得起诉”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现有法律与司法解释并未赋予当事人自由约定是否具有诉权的权利。
2.本案债权人为王某明、贾某亮、李某,仅贾某亮持有义某公司49%股权。原判决实质上以贾某亮持有义海公司49%股权为由,违法剥夺了王某明和李某的司法救济权。3.即便原判决认为申请人在将49%股权回过户给吴某艳之前不具备起诉条件,也应裁定驳回起诉,而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三)原判决遗漏申请人诉讼请求。原判决在已查明义某公司欠款事实和吴某艳挪用合作款项的情况下,未就申请人针对吴某艳的诉讼请求在实体上作出评判。综上,申请人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遗漏诉讼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条之规定申请再审。
义某公司、吴某艳辩称,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一)原判决未剥夺再审申请人的诉权。再审申请人并未要求我方配合其过户。按照《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再审申请人应当回过户股权,在未回过户股权之前被申请人不应返还合作款项。(二)
《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约定通过融资的方式返还合作款,在融资不能时双方协商用义某大楼进行折价抵偿。再审申请人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在起诉前将股权回购,因此其起诉条件不成就,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约定的贾红亮将义海公司49%股权回过户给吴晓艳是否属于先履行义务的问题
首先,王某明、贾某亮、李某三人与义某公司之间关于返还合作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是为了偿还合作款而签订的协议。义某公司股东吴某艳将其持有的义某公司49%的股权过户给三申请人的代表贾某亮,作为未结债务的保障措施。其次,《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未约定以股权回过户作为清结债务的前提条件。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以双方互负债务为前提,本案义某公司和三申请人之间并非互负债务。而且《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第五条5.3.1明确约定,49%的股权作为督促义某公司清偿未结债务的保障措施,不构成三申请人要求义某公司清偿未结债务时义某公司的抗辩事由。综上,原审认定王某明、贾某亮、李某将义某公司49%股权无偿回过户给吴某艳属先履行义务,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关于《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约定的“不得起诉”内容的效力问题
《解除合作的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五日内贾某亮将49%的义海公司股权无偿回过户给吴某艳,在此之前,不得起诉义海公司。本院认为,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解决纠纷的基本权利,是当事人启动和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有选择诉与不诉的权利,但不能事先通过约定来排除诉权。该条中“不得起诉”的约定已经超出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处分的诉讼权利的范围,属无效条款。
(三)原审未对基本事实进行审理
原判决以返还合作款需先将股权回过户为由,驳回了三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对合作款项的欠付数额、吴某艳是否承担责任的相关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45号民事判决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1民初173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内容来自裁判文书网,名字已经进行了隐名化处理
小编拜托 大家一件事:
点击上方
↑
↑
进入
公众号
主页,
按下图
指示,
星标
☆
法眼帝国
!
拜托大家了!
❥(^_-)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精彩文章】
👇
法眼帝国
聚焦全国数十万法律人的专业社群!关注最新的法律热点,传播最热门的法律信息,发布最及时的法律资讯,法眼帝国, 以独特视角审视中国现行法治的平台。
最新文章
最高院法答网:再次重申!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如何处理?
最高院: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最高院: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杨小菁,跨省履新
巴利凯,被查!(附简历)
甘肃:一男子在私立医院做手术,中途医生告诉男子,需要下楼缴费12000元才能继续手术,男子无奈只得照做。法院判了!
张爱玲说:“爱过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因为一见面就心软,一拥抱就沦陷,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拥有,所以,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成年人最高级的自律:管理好自己
【镜鉴】万相兰,被查!
“80后”郝云涛,拟任副厅
余华说:“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过的幸福不幸福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有钱没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
法发〔2024〕9号:最高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乘坐公司通勤车上班途中发病猝死算工伤吗?法官精彩说理!
江苏:一男子癌症晚期,想到以后老婆改嫁,要求打胎遭拒,竟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父母,去世后,公婆立马上门要赶走儿媳
钱进,被查
王昌国被从宽处理(未移送司法)
涉事民警已停职处理,接受调查!
湖南:女子假离婚,分得价值1370万的财产,丈夫则只有130万。离婚后丈夫收回800万债务,拒绝和女子复婚,女子要分钱,法院判了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庄宏,被查!
党员去寺庙烧香违纪吗?
新公司法如何适用?都藏在这11个典型判例里!(建议收藏)
律师市场的寒冬是不是真的来了?
太狠心!男子离家出走30年,父母离世后竟现身要求继承遗产!结果……
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工伤认定
最高院: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最高法判例:对判决结果无异议的当事人能否因判决事实认定错误而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有梗有料,笑到飙泪,这个男人长在了我的笑点上
派出所系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无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所不得以其自己的名义实施扣押的强制措施
太离谱!俩闺蜜反复怀孕共生11个孩子!竟专门干这事……
最高院: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
张锐被查
陈静任公安局长
山西:一女子为20万元报酬,把自己的老公借给闺蜜。没想到,几个月后闺蜜挺着肚子说:我怀孕了!
真正的内核稳定,要戒掉这“三感
刚刚!正部级李钺锋被开除公职,他是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陈道明:如果男人一旦超过四十岁,开始不碰烟、不喝酒、不沾女色,说明他在这3个方面很独特
王昌国被从宽处理(未移送司法)
人民法院报: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敛财超2亿,姜杰被判死缓
江苏:女子与一男子相亲,点了2万元的酒后,男子称腹痛离开,女子刷爆卡支付3万元后报警,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最新公布:司法部授予2.6万人法律职业资格!法考通过率如何?
干部任职前公示
莫言:太闲的男人不能交朋友,要么捞偏门,要么就是败家子,太忙的女人不要轻易去......
李全被逮捕
人生这道选择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谋爱前先谋生,爱人前先爱己,一个人没有经济能力,才是万劫不复……
市公安局女支队长履新
新疆:一男子让妻子以美人计套路隔壁老王,事成后只得到40块,男子大怒后将老王杀害,网友:可怜老王,一世英名!
炒股请注意!法院判决: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多少律师没活路了?”
冲上热搜!“15元外卖与照片不符”,大学生愤而起诉!网友怒赞……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