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近期,牡丹区司法局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随机抽取、公开公示,最终确定了4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此次聘任的社会监督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规模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等不同领域和行业,聘期三年。
11月5日下午,牡丹区政府成功举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书颁发仪式,菏泽市公安局副局长、牡丹区副区长、牡丹公安分局局长冯晓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海红、牡丹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姜兴军,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胜仓出席仪式并为受聘的监督员颁发聘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区直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法制科负责人、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全体人员和选聘的4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加仪式。
冯晓东在仪式上强调,牡丹区政府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是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意在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更在于凝聚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他对新受聘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寄予了三点期望:一是当好政策咨询员,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当好执法监督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三是当好群众宣传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依法行政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信任与广泛支持。并进一步要求监督员珍惜荣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积极作为。
最后,王胜仓局长表示,今后牡丹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他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听取、认真研究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区司法局也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提高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更大贡献。此次仪式的成功举办,标志着牡丹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来源 | 牡丹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