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统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为推进勒流街道2024年工业、餐饮企业“小升规”工作顺利开展,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规入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2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月4日
入库标准
申报材料
第一批申报期建议提交10月的报表,第二批申报期建议提交11月或12月的报表,报表的主营收入等数据必须已满足申报标准。具体如下:
1.工业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详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5)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6)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有企业名称的挂牌(企业名称挂牌需要全称,牌要挂起来),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7)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8)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9)《“规下升规上”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11)《工业生产数据核验情况确认单》(详见附件);
(12)《*月生产月报中需填写的表》(电子表)(详见附件);
(13)累计的发票明细(电子表);
(14)发票单据原件扫描件(全年发票金额或数量最大的前20张);
(15)累计的产品入库明细(电子表);
(16)入库单据原件扫描件(全年货物金额或数量最大的前20张);
(17)工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电子表)(详见附件)。
(18)其他:入库单位的厂房是自有还是租赁?如果是租赁厂房需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说明。
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除照片、电子表、扫描件外,其他资料(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确认单》需手写签名。
2.餐饮业
(1)《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详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最近一个月《利润表》复印件;
(4)加盖企业公章的最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最近一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具有税务部门电子印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印路径:登录全国版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申报查询及打印。
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与和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事项
请符合申报入库条件企业在截止时间前,将资料提交至勒流街道办事处4楼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组(政和中路一号)。
工业企业联系人:
冯小姐,联系电话:25527510
刘小姐,联系电话:25527520
餐饮企业联系人:
何小姐,联系电话:25533389
附件:企业申报材料相关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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