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破38-13号”公告。
据公告内容显示,2021年12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因债务人资产处置困难、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
一、终止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宣告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破产。
图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资料显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曾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也是中国零售业区域领军企业,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1993年创建于辽宁盘锦。
1997年,开始向外埠发展,大石桥兴隆商城、营口兴隆购物广场等相继开业。2001年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进军沈阳,收购原东亚广场,组建“沈阳兴隆大家庭”。兴隆大家庭主业有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奥特莱斯、超市、电子商务等,辅业主要有服务于商场的酒店。
图来源:沈阳公交网
经过多年的发展,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在2010年中国连锁百强排名中,位列第46位;集团还先后获得“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先进单位”、2010年世界零售创新奖等荣誉。2012年,在“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48位,在“中国民营500强”中排名163位,在“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排名187位。
截止到2019年,兴隆大家庭在辽宁、黑龙江两省22个城市拥有商场38家、生活超市6家、酒店5家,其它产业公司3家,商业经营面积275余万平方米。
其中,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8日,是兴隆大家庭的主力企业;沈阳大东兴隆百货有限公司是兴隆大家庭在辽宁省内投资建设的第九家大型商场,于2007年12月28日开业。
然而,如今兴隆大家庭正式宣告破产,包括集团旗下的92家企业,三年重组计划失败,一个时代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