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纪要:马盛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

文摘   2024-08-08 21:16   重庆  

2024年7月25日上午,由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的2024年重庆非遗工作培训在重庆市举行,来自全市各区县文旅委、非遗保护中心、非遗保护项目单位的工作人员100余人参与此次培训。本次培训的首堂课邀请了原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现任国家非遗展览展示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研究员马盛德授课。马盛德研究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为题,用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生动的案例分析相结合作了精彩授课。

课程开篇介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三大领域”:一是以“物”为主要载体的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二是物质与非物质并存,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相融合的传统村落(古村落);三是以“人”为主要载体,以活态保护与活态传承为主要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传统村落、非遗,构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三大格局。

今年是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周年。21世纪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人类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重大事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了维护人类整体价值和长远利益而开展的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工作,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达到了高度的共识。目前,已有183个缔约国加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组织,中国也是其中重要的一员。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们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非遗特点保护制度和机制,探索了非遗保护的方式和保护理念,形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成果丰硕。截至2022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3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还建立了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计1557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057人。

当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公众视野,得到广泛关注、传播、应用的同时,我国的非遗保护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比如“非遗热”、“重物质,轻非物质”、“重器轻道”等,存在对非遗保护工作性质的认识严重不足等问题。非遗保护工作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学术性较强的特征,遗产类项目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思想性、艺术性、科学性、文学性,需要我们从学术层面进行深入地研究和解读,要总结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建立起以《公约》《非遗法》原则为基础的理论研究体系,以更加严谨的学术态度开展非遗理论研究,为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学术支撑。

接下来,马盛德研究员着重谈到了对非遗保护核心理念的认识,介绍了非遗概念的由来和演变。“非物质文化”概念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文化学辞典》词条(1988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该词条这样描述:非物质文化,人类调适于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所创造或利用的抽象事项,即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三个关键词:调适、抽象事物、精神财富。这种文化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三方面:①调适于自然环境所产生的,如哲学、自然科学、宗教、艺术等;②调适于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如语言、文字、风俗、道德、法律等;③调适于物质文化所产生的,如使用器具、器械或仪器的方法等。

非遗的概念在我国原来被称作:民族民间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民族民间文化”被“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取代。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正式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内涵。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全称:“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英文简称“ICH”)。中文全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公约》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在阐述了非遗的概念之后,马盛德先生列举了非遗的重要属性和基本特征。非遗的核心是文化精神的传承,“经验、知识、技艺”是非遗传承的核心要素。马盛德先生以“枯木龙吟”古琴音乐会为例,谈到了音乐家让一千多年的唐琴再度苏醒,琴音响起,传统的音乐和文化得到了真正的保护和传承。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对大自然的科学认识和智慧,根据节气开展相应的农事生产活动、调养身心,至今仍在广泛沿用。因此,非遗的保护核心是“人”,是人的“技艺和知识”,而不是“物”。非遗保护“中国实践”的一个重要成果和经验,就是把“人”放在核心位置,策划和实施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传承计划和扶持工作,对传承人的认定是我们对遗产保护规律的探索和认识层面的深化,是对《公约》的丰富和发展。

活态保护与活态传承是非遗的根本属性。非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不断被再创造的。非遗是人类社会创造性的产物,共享性是它的重要属性。联合国使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表述方式,强调了非遗是代表着全人类共性的产物,是全人类的文化现象和精神追求。非遗能体现文化的多样性,能够满足人类不同的情感需求。保护非遗的最终目的就是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是让人类分享各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从而实现相互了解、相互尊重、消除隔阂、和谐相处。

近年来,学术界和社会上也有一些对非遗保护理念的讨论,马盛德先生列举较为突出的问题。如:非遗是活态的文物。这个观念是非常片面的。文物的特性是不可再生,非遗是要不断地再创造。所以我们所看到的非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无数传承人的口中、手中生生不息地更迭、延续,因此,非遗保护不应该一味追求“原汁原味”,而是应该适应于人类社会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最后,马盛德先生就非遗保护实践的关键方向,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在非遗保护实践中,要注重对地域文化特色的挖掘、保护和弘扬。二是加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提高传承人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创造良好的平台,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探索年轻学徒的奖励激励机制,解决传承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要加大非遗与现代科技与传播手段的深度结合。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拓展不同的传播方式。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选择不同的传播策略。四是要推动“非遗进校园”与教育的深度结合。根据不同年龄段的教育对象,选择适宜的非遗项目,设计不同的教学方式。比如少年儿童,就可以增强其体验性、趣味性、娱乐性,寓教于乐。让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五是要促进非遗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处理好非遗产品的民族性与时尚化、品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的关系。六是要加强文化生态的修复。根据遗产项目所在地区的特点,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民众的主观能动性,使非遗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内容。


整理、撰稿:王国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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